再一次的转头查看了一遍身后的部队,猛地扭回头来的吉尔斯不由得再次叹了一口气。
平心而论,这一支在吉尔斯决心要搏命一战时直接的突入了魔族部队的包围圈,并成功救出了他和他麾下军团的特殊部队确实是非常的强悍,而且其中的主力还是吉尔斯最喜欢的骑兵部队。然而吉尔斯却怎么也没法说服自己喜欢上这支部队,哪怕这支他明白这支特殊部队就是他最最尊敬的埃尔城主一手打造出来的那支王牌部队。
原因很简单,在这支特殊部队中作为主力的骑兵部队骑的是猪。
骑的是猪。
是猪
这是一支以野猪骑士为主力的精锐部队
每次一想到这里,吉尔斯就觉得自己真的是承受不了这种刺激啊
在吉尔斯的印象之中,所谓的骑兵,应该是由那一些气质高贵、举止优雅、态度和蔼的贵族骑士们所组成的强悍部队。阳光、美女、闪亮的盔甲和彪悍的坐骑,才是骑兵部队应有的标配。
无论是吉尔斯麾下的冠军骑士,还是晨曦教会的烈日十字军,乃至于野狼公国的狼骑士,都绝对算得上是足够英武不凡的骑兵部队。冠军骑士们座下的龙血角马、烈日十字军座下的光明战驹、狼骑士们的黑狼,都是最上等的精良坐骑,能够帮助骑兵们以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实力在战场之上自由来去。
可拿野猪当坐骑的这支骑兵部队,完全的颠覆了吉尔斯的三观。
吉尔斯身后的这些骑着猪的骑士,实力确实是非常的强悍,但是他们怎么看也和“高贵”、“优雅”等等褒义词扯不上关系。相反,这些野猪骑士看起来要多粗鄙就有多粗鄙,要多俗气就有多俗气
这让一直视骑兵为高贵和强悍的代名词的吉尔斯又怎么能承受得了没有当场昏倒,就已经足以证明吉尔斯的神经有多坚韧了。
但是嫌弃归嫌弃,对于这些野猪骑士的实力,吉尔斯还是承认的。
因为这支野猪骑士部队乃是真正的重骑兵部队每一个野猪骑士的实力都高达九阶从座下的战猪到猪背上的骑士,统统都包裹在重甲之中。绝对的武装到了牙齿
重量相当惊人的重甲和兽甲当然不是普通的坐骑所能够承受的,即使是吉尔斯座下的龙血角马,也没有那种力量能够背负起野猪骑士们身上穿的重甲和野猪们身上披的兽甲。然而这些学名叫做岩甲野猪,肩高达到了两米、身上有着一层厚厚的岩石皮肤的野猪。却在背上了兽甲和身着重甲的骑士后,还能够游刃有余的大步狂奔着,而且还跑得相当的平稳。
单从负重、耐力、奔跑速度和奔跑时的稳定性等方面来看,这些野猪无疑是相当合格的重骑兵坐骑。
这些野猪们的能力还不止于此,拥有施展大师级石头皮肤这种法术能力的野猪们。能够在战斗时为自己和背上的骑士附加上另一层保护,从而大幅的降低野猪骑士们的伤亡几率,而这也是它们名字中的岩甲的来历。
于此同时,和它们的近亲剑齿野猪们一样长有长长的剑齿的岩甲野猪们还能在冲锋时用那剑齿贯穿身前的敌人,那强而有力的猪脖子甚至能让岩甲野猪们直接在冲锋时吉利斯是他的教官。
而听到了皮里斯的话,吉尔斯很是无奈的说道:“昨天上午,我带着部队为城主大人断后,如果不是下午时分你带着部队及时赶来。边跑边打的我恐怕已经战死了。但是为了突围,我们是向着北方冲锋的,兜了一个大圈子才重新回到了城主大人撤离的这条路线。”
“虽然城主大人征用了城中的所有坐骑和车辆,但是他带着那么多的平民。显然是跑不快的。据我估计,我们现在应该是离城主大人不远了。但是现在夜色昏暗,我很担心我们会一不小心就和城主大人擦肩而过了,所以我才下令部队四散开来的。”吉尔斯叹了一口气,“我刚刚才施展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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